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
常見問題-僑外生資格篇
內容 :
畢業僑外生曾接受下列訓練課程之一,累計時數達80小時以上,且取得證明或切結者: 1.交通部觀光署或其認定之產業公協會辦理之相關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校院辦理之產學合作相關實習課程。
可以,在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不論是否已離境,在雇主均可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