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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資格


內容 :

1.獲准居留之難民。

2.獲准在中華民國境內連續受聘僱從事工作,連續居留滿五年,品行端正,且有住所者。

3.經獲准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

4.經取得永久居留者。

  • 發佈日期 :2024/03/06
  • 更新日期 :2024/03/27

內容 :

1.獲准居留之難民。

2.經獲准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

3.經取得永久居留者。

  • 發佈日期 :2024/03/06
  • 更新日期 :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