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專線常見問答
發佈日期:2020/06/08
標題:工廠類移工1個月的加班時數有限制嗎?
內容: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勞工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能超過46個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內容: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勞工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能超過46個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