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專線常見問答
發佈日期:2020/06/08
標題:受聘僱的移工,得轉換雇主之狀況為何?
內容:
外國工作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得轉換雇主或工作:一、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或移民者。二、船舶被扣押、沈沒或修繕而無法繼續作業者。三、雇主關廠、歇業或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經終止勞動契約者。四、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聘僱外國人之事由者。就業服務法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