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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專區

發佈日期:2026/05/26更新日期:2026/05/26
標題:財政部關務署-出入境誠實申報洗錢防制免煩惱

內容:

有關入出境旅客攜帶黃金價額倘超過美金2萬元者,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或輸出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詳情請參閱關務署「旅客通關」專區(https://web.customs.gov.tw/htmlList/3),請協助周知。

宣導素材請至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網址:https://www.amlo.moj.gov.tw/1461/31062/1482/40833/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