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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專區

發佈日期:2022/04/21更新日期:2024/04/27
標題:LINE@移點通-肺結核可留臺治療-多國語版

內容:

▍配合都治 留臺治療 (2022/1/1後)1.適用對象:確診肺結核或結核性肋膜炎個案(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個案除外)2.申請方式:雇主收到診斷證明書之次日起15日內,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 若未配合累計達15日以上,健檢不合格,將廢止聘僱許可及限制入境註記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相關連結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file/2c95efb37e28785d017e2eebd4f307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