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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專區

發佈日期:2018/12/25更新日期:2024/04/24
標題:防制外勞違反動保法宣導資訊

內容:

為避免外勞誤觸法令,雇主應依規定向外勞實施職前講習及宣導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資訊;包括提醒外勞在臺宰殺或食用貓或狗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重將處2年有期徒刑,同時可罰最高200萬元,並將失去工作,且不得再來臺工作等訊息。雇主若未辦理法令宣導,且未依期限改善,將處6萬至30萬元罰緩,並廢止聘僱外勞許可,及不予許可後續申請案;同時雇主若委任外勞仲介公司服務,應確認仲介公司已向外勞宣導法令,若仲介未善盡責任,導致雇主受罰,將處罰仲介公司最高30萬元罰緩,亦將影響年度評鑑成績,並視違反次數處停業處分。若雇主及仲介公司發現外勞宰殺狗或貓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主動檢舉外勞違法行為,並經查證屬實依法限令出國,雇主可申請遞補其他外勞,不影響用人權益;倘未舉報而遭查獲,將查處雇主或仲介公司有無善盡生活管理及法令宣導責任,並依法裁罰。若一般民眾發現外勞宰殺、食用、持有狗肉或貓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可撥打各縣市動物保護申訴電話或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檢舉,當地方政府查證違規屬實,檢舉人可向當地動物保護機關申領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