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於114.5.7發布,114.5.9生效。-法令政策-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令政策

發佈日期:2025/05/07更新日期:2025/05/08
類別: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法規
標題:本部「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於114.5.7發布,114.5.9生效。

內容:

本部「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於114.5.7發布,114.5.9生效。